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计经委供销社关于加快全省县以下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1999)116号 1999年9月21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计经委、供销社《关于加快全省县以下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加快全省县以下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的意见
长期以来,我省县以下供销社棉花流通实行的是基层社代收购、轧花厂代加工、县棉麻公司经营的体制。这种经营体制环节多、费用高,直接影响我省棉花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快县以下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的步伐,是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加快我省县以下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步伐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省的棉花收购、加工能力严重过剩,棉花流通环节多、费用高。改革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减少流通环节,使棉花收购、加工、经营成为一个经营实体内部的分工,实施一体化经营,以降低流通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二是根据棉花收购数量,调整压缩收购网点和加工能力,精简收购、加工、经营人员。实施减员增效,增强企业竞争力;三是不得借改革之机逃废银行债务。经营体制上,棉花企业与供销社彻底分开,主附营分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省、市、县棉花经营企业的联合。增强江苏棉花市场竞争能力。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改革的核心是减少环节,降低成本,实行棉花收购、加上、经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根据棉花生产及收购、加工的实际需要,合理布局,核定需要保留的收花站、轧花厂,合并、撤销一部分收花站、轧化厂,压缩过剩的收购、加工能力。农业部门良种棉加工厂、国营农场轧化厂、乡镇办轧花厂精简压缩工作与之同步进行。具体由各产棉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在压缩调整收购、加工能力的基础上,组建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一化经营实体。组建形式可有以下几种:
(1)组建新的棉花总公司。提倡由原县级棉麻公司牵头组建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实体。对县级棉麻公司及核定保留的轧花厂、收花站的人、财、物进行重组,组建新的棉花总公司,负责棉花的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棉花收购资金由县级棉花总公司向农发行“直贷直还”。收购、加工、经营实行公司内部核算。对核定保留的其他部门的收花站、轧花厂,根据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通过资产重组等形式,加入县级棉花总公司。
(2)以供销社轧花厂、原县级棉麻公司为主体,组建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实体。由供销社轧花厂兼并、租赁收花站,实行轧花厂管收花站,实现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一体化。供销社轧花厂在农发行开设基本帐户,对棉花收购资金实行“直贷直还”,原县级棉麻公司与有关供销社轧花厂进行人员、资产重组并兼并、租赁部分核定保留的基层供销社收花站,直接从事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其他部门的轧花厂,经省审批获得棉花收购、加工、经营资格后,可自接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经营。但有关轧花厂必须符合经营资格条件和农发行的贷款条件,今年可以先搞一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