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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全市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的通知


  附:

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规范化标准


  优化劳动组合,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精简机构,确定先进、合理的定编定员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培训考核,对干部和工人进行聘任或组合上岗,富余人员撤下岗,形成劳动力同生产资料最佳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劳动组合的内容包括:管理机构和劳动组织的优化,人员素质和配备的优化,以及企业劳动管理的优化。为使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搞得扎扎实实,收到应有的效果,并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下去,特提出以下标准:
  一、各单位应采取适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以及职工队伍实际状况的方法进行优化劳动组合,不搞一个模式。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1.制定方案和有关政策,确定编制定员的准备阶段;2.宣传和思想发动阶段;3.上岗前以职业道德、岗位责任、岗位技能、厂规厂纪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考核阶段;4.干部聘任、工人组合的组合上岗阶段;5.签订岗位合同阶段;6.安置富余人员阶段。
  二、实现规范化,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各种准备。主要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优化劳动组合的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配套政策一般包括:定员定额办法;培训考核办法;动态组合实施办法;富余人员的安置办法、分配办法;厂内劳务市场的暂行办法;岗位合同及签订办法等。还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满负荷的基础上,制定调整管理机构和定编、定员的方案。制定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应坚持政策透明,条件公开的原则,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层层进行思想发动。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宣传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政策规定,提高职工对优化劳动组合重要意义的认识,消除疑虑和误解,增强对改革用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的承受能力,增强竞争意识和风险感、紧迫感。同时明白怎样进行优化劳动组合,自己应当怎样办。
  3.先进行全员培训和考核,然后再组合。培训和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和厂规厂纪。考核方法应根据企业和岗位特点的不同,采取职工评议、实绩考查、问卷考试等不同方法。考核及格者取得组合权,不及格者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组合权。
  4.坚持层层优化组合。在培训和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条件公开、机会均等、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原则进行优化劳动组合。一般是从领导人到每一个职工逐级双向(上级和下级)选择,采取先科室后车间,先领导后群众,先干部后工人的步骤进行,防止组合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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