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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等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

  九、金融企业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租用办公用房的,实行三年租金补贴,即第一年优惠50%,第二年优惠30%,第三年优惠10%。本条在金融街试点,由西城区政府负责执行,北京商务中心区和朝阳区政府可参照执行。
  新入驻金融街区域的地区级总部及以上金融企业,在西城区完成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可享受此条优惠政策。申报时金融企业应提交企业书面申请(加盖公章)、购(租)办公用房的合同、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认定资格的金融企业到北京金融街商会领取申请表格,金融街商会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西城区金融产业促进办公室审核,经西城区政府批准后兑现。
  已享受自用办公用房1000元/平方米优惠的金融企业,五年内不得将房屋产权出让,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申请租房补贴优惠的企业,应租用不少于三年。新入驻企业购租其他已兑现房屋补贴企业办公用房的,不再享受购租房政策。
  十、在金融功能区设立金融创新发展基地。对进入金融创新发展基地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其初创阶段可向金融创新发展基地申请周转办公用房,三年内免交租金。本条在金融街试点,由西城区政府负责执行。北京商务中心区和朝阳区政府可参照执行。
  经西城区金融产业促进办公室认可,属于初创阶段的中小金融机构,在西城区完成工商和税务登记后,均可申请使用创新发展基地周转办公用房。需要提交企业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符合认定资格的金融企业到北京金融街商会领取申请表格,金融街商会对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报西城区金融产业促进办公室审核,经区政府批准后兑现。中小金融机构在创新发展基地使用的办公用房仅供自用,原则上不超过2间。使用期限最长为三年,其间西城区政府可就基地具体情况对房屋进行调剂。
  十一、金融企业聘用的属本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调京手续和本市户口。申请时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同意调出函、接收函、近期体检表及个人全部档案。有配偶和子女且随调或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同意调出函、同意接收函、独生子女证(或二胎生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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