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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市场环境支持旅行社发展的意见

  (二)积极支持国内外旅行社到我市投资设立新的旅行社或分支法人机构
  要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行社竞争力和经营水平,应充分借鉴有益的经营管理经验,加速旅行社规模化、规范化经营。要积极支持鼓励境内外旅行社、全国“双百强”旅行社来汉设立新的旅行社或分支法人机构,并在3年内视其业务拓展情况给予其开办费用资助。
  (三)积极引导旅行社招徕游客的促销行为
  由于受到旅行社经营规模、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我市旅行社促销行为的自主性倾向较为明显。因此,对旅行社以我市为旅游目的地开展的促销活动应积极予以鼓励。
  1.旅行社围绕以我市为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而推介其旅游产品,开展国际、国内促销活动的,应予以资助。其中,参加欧洲、美洲、东南亚、日韩、港台知名国际旅游展的,每次按平均展位费的60%给予资助;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及国内大型区域性旅游会展的,每次按平均展位费的30%给予资助。
  2.若干家旅行社围绕以我市为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而推介其旅游产品,联合赴华中、华东、华南、华北、东北等主要客源地开展专项促销活动,以及国际旅行社围绕以我市为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而推介其旅游产品,赴欧洲、美洲、东南亚、日韩、港台等境外主要客源地开展专项促销活动的,按组织活动公共费用的50%给予资助。
  具体奖励、资助办法由市财政、旅游局共同制订。
  三、科学管理,营造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旅游市场环境
  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推动旅行社发展、培育市场主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并纳入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华中旅游目的地和集散中心的重要内容。目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落实旅游行业百分制质量管理标准。围绕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综合管理、服务质量与规范、产品开发与市场促销、精神文明建设与诚信经营、安全与风险防范等6个方面的内容,全方位推进旅行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要健全旅游产品市场的供求机制。鼓励旅行社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旅行社集团化、专业化、专营化,形成有序竞争、良性循环的旅游市场良好格局,并按国际惯例,扶持一批旅行社进入国际市场。
  (三)要健全旅游市场信息服务机制。建立国际旅游接待中心,将旅游信息、服务、咨询有机结合,推动旅游咨询的专业化分工。
  (四)要进一步强化导游人员的培训、管理力度。建立合理的旅行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建设一支优秀的导游队伍,并加强导游礼仪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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