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集体企业财务工作报告的通知
(政办(1992)55号 1992年7月29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集体企业财务工作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财务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目前,我省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好转,但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一部分乡村集体企业的财务制度很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务必重视和加强企业的财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管理工作,促进我省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集体企业财务工作的报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的指示,我们于今年四月初对全省乡村工业骨干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的基本目的,是通过对乡村骨干企业的现场检查,进一步强化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使全省乡村集体企业的财务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轨道。通过检查,从整体上把握了全省乡村骨干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各项财经制度的落实程度,使企业领导和广大财务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教育。据分析,全省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比较高的企业只占10%;基本规范、基本合格的占70%;基础较差,财务工作与企业规模不相适应的占20%。目前,我省乡村企业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基础工作薄弱,规范化程度低。不少企业账务混乱,记帐、结帐不及时,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财产、物资流失严重,资金占用极不合理;(2)财务管理不统一,规章制度不健全,优惠政策不落实。不少企业财会制度五花八门,随意性很大。人员岗位责任制流于形式,真正执行和落实的不多。许多企业根本没有会计交接、档案管理、成本核算等制度;(3)企业家底空虚,自有资金严重缺乏,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二、进一步加强乡村集体企业财务工作的意见
1、认真抓好基础建设,继续推进会计达标工作。凡是乡村集体企业,不论其规模大小和采取何种经营承包形式,都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和财政部制订的财会制度和省财政厅、乡镇企业局的补充规定,按照制度要求设置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实行财务报表制度。各地市县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把会计达标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深入下去。总的要求是:1991年总产值(或总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必须在1995年底前分别达到基础合格和会计达标,其中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基础合格,1993年全部达标,1995年进入等级层次。今后,凡是评选省级以上先进企业和有关称号企业都要有财务评价指标,没有达标的一律不予评定,申报的也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