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地产面积测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京国土房管法(2003)1055号 2003年12月4日)
各房地产测绘单位:
为规范房地产面积测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局制订了预测和实测的《房地产面积测绘合同示范文本》,现予以印发,推荐使用。
附件1:
房地产面积测绘合同(预测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房地产测绘双方当事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二、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供房地产测绘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甲方(委托方):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及内容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___区(县)____位置的____(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屋面积实测工作委托给乙方,甲方的测绘目的为______,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第二条 该项目的类别为_______。
第三条 受托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和资质等级________。
第四条 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五条 测绘费用
(一)取费按照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执行。
(二)取费项目及预算价款:房屋按建筑面积__元/平方米计取,共计__元。
(三)结算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__%的测绘费,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