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2)25号 2002年9月2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等13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2年9月10日起执行。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与邮电总医院合并,名称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现为一院两址。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两院合并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由东城区管理;
  2、北京矿务局机电厂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九龙华源实业公司卫生所;
  3、北京北郊肿瘤医院,名称变更为北京北郊肿瘤医院(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综合;
  4、北京市大兴区结核病防治所,名称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由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东变更为大兴区黄村镇车站南里;
  5、国营北京电子动力公司卫生所,名称变更为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
  6、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医院,名称变更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定福庄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7、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周井医院,服务对象由内部变更为社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