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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转发审计署等单位《关于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收缴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转发审计署等单位《关于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收缴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京财预(1990)447号 1990年3月22日)


  现将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审基字(1989)403号文《关于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收缴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的联合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北京市审计局在建设银行市分行设置“违纪资金及罚款专户”,由市审计局统一管理。罚款专户帐号261009。各区、县审计局、专业审计分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包括对施工企业审计)时,收缴的各种罚没款均进入此专户。
  二、“审计缴款通知书”和“审计扣款通知书”由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统一制发的格式(附后)复制后发各审计分局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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