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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公开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方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向证人发问:
  各方当事人对证人的证言有无异议:(申诉方、被诉方、第三人)
  13、仲裁庭调查阶段结束
  三、庭审辩论阶段
  (首席)仲裁员:
  1、现在进行仲裁庭辩论。辩论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发言时简明扼要,避免重复,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下面由各方当事人分别发表辩论意见。(辩论中如提出新的事实或证据,首席仲裁员则宣布恢复仲裁庭调查;如申诉人追加请求或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处理同前述)
  2、仲裁庭辩论到此结束
  四、调解,裁决阶段
  (首席)仲裁员:
  对本案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本着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调解。请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申诉人:
  被诉人:
  第三人:
  (如当事人均愿意调解,可由申诉人先提调解方案,申诉人无成熟调解方案的,也可请被诉人提出,或宣布休庭,在休庭期间,仲裁员也可分别作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2、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员当庭宣布调解书,并制作调解书当庭送达各方当事人,同时宣布闭庭。
  3、如果当事人均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首席仲裁员直接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4、继续开庭,然后宣布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第****法院起诉。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今天是口头裁决,本委将在五日内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庭不宣布裁决的,告知当事人等候通知)
  5、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阅读,补正仲裁庭笔录并签字盖章。
  6、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现在闭庭。如没有当庭裁决的,应为“休庭”。
  五、简单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1、书记员:查验旁听证、采访证,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身份。
  2、仲裁员:
  (1)宣布(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现在依法开庭审理申诉人***诉被诉人***、第三人***劳动争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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