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体系
(一)市政公用企业的供水、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四大行业中,除城市供水、供气、集中供热输配管网由国家统一控制外,其余市场全面开放。供水、供气、供热输配管网,在产、供、销分离的前提下,也可采取国家控股、合同管理、法规约束等方式,适度引入竞争机制,加速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
(二)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企业的改制步伐。所有市政公用企业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条件具备的可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中小企业可以改制为内部职工和经营者持股的股份合作企业。通过改制,逐步建立起适合市政公用事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在改制过程中,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整体改制、引资改制、切块改制等形式灵活运作。市政公用事业兴办的多种经营项目,可采用股份合作、联合、兼并、公开拍卖、产权租赁经营、国有民营、委托经营等方式进行改制和转制。有条件的也可施行集团管理、综合经营。
(三)按照“政事分开”和“企事分开”的原则,改革市政养护、园林环卫运行机制。城市垃圾粪便收集和清运,道路清扫,环卫设施(包括垃圾处理场)建设、经营、管理,城市道路的养护、排水疏浚、污水处理、绿地养护管理,都可以组建独立法人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法人企业和个人组建市政环卫服务企业。支持各类物业管理公司和社会服务组织从事环卫设施的维护工作。市政、环卫设施维护项目,可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市政、环卫设施维护的作业市场。
(四)改革目前环卫、园林、市政维修等事业单位按人头拨付经费的办法,积极探索按任务量拨付经费等多种经费核定办法。
(五)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企业可以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跨地区、跨部门组建企业集团,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效益。
(六)加快公用事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建立稳定的政府投资渠道,搞好资产经营、盘活沉淀资产的同时,本着“谁出资、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加快培育市政公用事业融资市场,建立利益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加大利用证券、资本市场融资的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企业成为上市公司,也可经批准发行债券。通过产权市场进行企业存量资产转让、重组、出售、拍卖,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外国资本投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可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市政公用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七)建立健全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