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下发划转城镇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有关表样的通知》
(京房地房字(1997)242号 1997年4月2日)
各区县房地局、市房管一公司、市修建一公司、市房屋经营管理公司: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粮食局、市房地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请示的通知》精神,为了使划转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划转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协议书样本(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请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房地管理部门原管理粮油零售网点房屋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二)、“划转粮油零售网点房屋清册”(协议书后附件)、“未划转粮油零售网点房屋清册”(附件三)报市局房政处。
联系人:石春兰
联系电话:65124629
附件一: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的通知》(国办发〔1995〕4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粮食局、市房地局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国有粮油零售网点房产经营管理权请示的通知》(京政办发〔1996〕57号)精神,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乙方承租的粮油零售网点____处,建筑面积_____,房产产权划转乙方。
2.乙方同意补交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所欠租金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元____角____分。
3.甲方应于乙方补齐欠租后,将该处粮油零售网点房产产权划转乙方。
4.甲乙双方须共同对该处房产进行核查,清点设备等。
5.房产划转乙方后,甲乙双方所签租赁合同废止。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____份。
9.划转粮油零售网点房屋清册见附件。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一九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