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公布《北京市电梯安全技术检验细则》的通知
(京房地修字(1998)第603号 1998年6月25日)
城8区房地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劳动局“关于公布《北京市电梯安全技术检验验细则》的通知”(京劳特发〔1998〕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列要求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电梯管理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北京市电梯安全技术检验细则》。电梯安全检验人员应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并具备检验资格,方可从事电梯检验工作。
二、电梯管理单位的电梯安全检验员应持证上岗,并负责电梯年检前的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