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本机关(以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和组织为单位)的执法职责、权限范围;
2.将本机关(或系统)的执法职责、权限,按照内设机构、岗位的业务和序列,层层对应分解,建立责任体系。
要求:一是全面,执法职责的分解应包括主管职责、分管职责以及授权、委托的职责;二是具体,即将法定职责、权限化解为部门、机构、岗位的实际业务内容,明确层级责任,做到各负其责;三是系统,即每下一层级或岗位的职责都包含于上一层级或岗位的职责之中,反之亦相对应;四是每一层级的执法职责应当有主要和主管负责人的职责内容。
(二)确定和分解工作目标。工作目标指本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岗位在一定时间内履行执法职责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数量。步骤:
1.规定本机关年度及一定时期的执法工作目标和要求;
2.将本机关的工作目标层层对应分解到每一个内设部门机构(组织)、岗位,建立工作目标体系。
要求:一是目标体系应力求体现全面履行执法职责的要求,要有对相对人宣传、管理、指导、服务的内容,避免单纯以处罚作为工作指标,不得规定罚没款指标;二是重在实效,注意解决执法中的难点、重点、热点,力求执法社会效果年年有改善;三是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工作量,并予以量化或形象化,便于考核。
(三)制定执法工作制度和规范。主要指每一类执法行为的工作流程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1.对下列执法行为应制定工作制度和规范:
——行政许可(含审批、核准、备案等)
——行政处罚
——收费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执行(或申请执行)
——其他行政裁决、决定
2.制度和规范应包括以下基本环节:
——立案或受理
——审查或调查
——报告、审核或复核、批准
——法律文书制作和送达
——执行和对执行情况的检查
——移送或其他
3.制定、规范各环节应包括以下要素:
——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程序(与上下岗位关系)
——工作内容、达到标准及完成时限
——文件、文书制作要求
4.要求:制定制度和规范,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规范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把握和操作。
(四)制定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主要规定考核的内容、方式、时间、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及其权利和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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