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政务公开
主要任务和目标:通过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逐步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向社会公开,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工作要点和措施:
1.制定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有关规范。根据市委、市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市政府将结合机构体制改革尤其是审批制度的改革,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方式、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
2.抓好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落实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定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标准,积极落实有关工作,已经实行公开的,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应当公开而没有实行公开的,年内必须做到公开。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把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凡未做到公开或者公开制度落实不好的,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先进。
3.深化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制度的研究。在实现执法行为公开明示的基础上,各部门和各区(县)要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有效形式,认真总结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实施的经验,并积极尝试将听证以及类似于听证的事前听取群众意见的形式,在各种行政活动中推而广之。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召开专题听证研讨会,并组织编纂《北京市听证实例分析》。
三、以推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主要任务和目标: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抓好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清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促进全市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工作要点和措施:
1.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市政府将制发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管理,以及证件管理的规定。各部门和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2.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在连续四年全市组织统一培训考核的基础上,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组织对全市各级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资格认证,对符合资格的执法人员核发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抓好执法资格认证、证件核发以及证件管理和监督工作。
3.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和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培训大纲组织好执法人员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力争通过坚持组织系统化培训,逐步形成以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考核知识体系。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对各部门编纂行业执法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考核大纲、专业培训教材及其试题库,以及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