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与失业统计报表说明及指标解释的通知

  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一、填表说明:
  1.此表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
  2.此表为月报表,次月的5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此表的填报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4.平衡关系:
  宾栏:2=1+5-11,2≥3,2≥4,6≥7,7≥8,
     5=6+9+10,11=12+13+14
  二、指标解释:
  1.上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指上月报表中的“本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合计。
  2.本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指本统计期末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其中“连续领取6个月以上”,指包括当月已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数。
  3.本期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指在本统计期内,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数,包括初次失业和再次失业人员。包括上月应领未领,本月申领的人员。其中:
  (1)下岗职工:指进入的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因协议期满等原因,同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2)其他:指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与单位或雇主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4.本期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开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包括:
  (1)重新就业: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
  (2)待遇期满:指规定的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限届满,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
  (3)其他:指因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等原因,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包括当月应领而未领失业保险金人数。
  5.本期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数:指统计期内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数。
  6.本期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指报统计内按规定将本人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全部领取的人数,包括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企业、从事个体办理了就业登记和户口转往外省市的人员。
  7.本期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月数:指报告期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之和。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情况表



                           表  号:劳社统失〔1999〕1号
                           制表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备案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劳社厅发〔1999〕10号
  填报单位名称:       年  月       单  位:人

----------------------------------------------
       |  |本期领取失业|  本期新增领取失业  |  本期停止领取失业 |
       |  | 保险金人数|   保险金人数    |    保险金人数  |
       |  |------|------------|-----------|本期领
       |上期|      | | ----| |  |  |  |  |  |取一次
       |领取| -----| | |国--| |  |  |  |  |  |性生活
       |失业|合|女|连续| | |有|下| |  |  |  |  |  |补助的
       |保险| | |领取|合|企|企|岗|事|其 |合 |重 |待 |其 |农民合
       |金人|计| |6个| | |业|职|业|  |  |新 |遇 |  |同制工
       |数 | |性|月以|计|业| |工|单|  |  |就 |期 |  |人数
       |  | | |上 | | | | |位|他 |计 |业 |满 |他 |
-------|--|-|-|--|-|-|-|-|-|--|--|--|--|--|---
 甲栏 |序号|1 |2|3|4 |5|6|7|8|9|10|11|12|13|14|15
----|--|--|-|-|--|-|-|-|-|-|--|--|--|--|--|---
 总计 |1 |  | | |  | | | | | |  |  |  |  |  |
----------------------------------------------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