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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上海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

  三、搞好假日旅游的交通运输
  (一)“旅游黄金周”期间,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城市交通等部门要优化运力资源,配足交通运力,并制订运输方案及应急措施,确保运输畅通。
  要进一步规范客运操作,增加对旅行社和公众预售往返票业务的提前量,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团队旅游行程计划的实现,交通运输部门要与旅行社订立书面购票合同并据此提供票务服务。
  (二)“旅游黄金周”期间,有关部门可有偿组织使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部分合适运力,以满足旅游客运的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做好机动运力配置、准运证及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公安、交通部门要以方便游客、防止拥堵为出发点,加强交通疏导,实施道路“畅通工程”,保障假日交通安全。
  四、抓好旅游产品开发和主要旅游景点(区)客流疏导
  (一)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握假日旅游的高峰期,开发新婚购物旅游、商务会展、奖励旅游、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现代工业精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科普教育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逐步完善十类上海都市旅游经典线路的设计和开发。要根据不同需求和消费能力,推出各种类型的旅游项目,缓解重点景点(区)游客集聚现象。
  (二)本市主要旅游景点(区)要以安全为重点,做好各项疏导工作。要建立客源流量预报制度,增设旅游团队专用售票口及出入通道;允许使用景点附近的学校操场、企事业单位空地,并在条件许可的道路设置假日临时停车场(点);根据主要旅游景点(区)的客流情况,合理设置流动公共厕所。
  五、加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一)搞好假日旅游各项接待服务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的要求,正确处理发展国内旅游与入境旅游的关系,各项接待服务工作要坚持入境旅游优先安排的原则。“旅游黄金周”期间,在机场、车站、码头辟设境外旅游团队专用通道;规范大小交通和饭店服务,优先保证境外旅游团队的交通、住宿和用餐。
  (二)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
  在市文明委的统一指导下,重点在旅行社、饭店、景点、商店、铁路、民航、出租车、邮电等服务性行业开展“旅游黄金周”规范服务达标周活动,争创优质服务,塑造上海国际大都市的良好“窗口”形象。要强化对司机、导游、服务员等一线岗位的从业人员的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积极扩大接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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