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介绍业务内容解释(试行)
(京劳就发[1999]21号 1999年1月28日)
职业介绍是指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指导下,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为劳动者求职和单位用人提供的一种中介服务行为。根据《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职业介绍的具体业务解释如下:
一、求职、用人登记,用人推荐
(一)求职登记
对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进行登记。它是职业介绍机构采集求职信息的重要手段。登记内容包括:劳动力个体的素质(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或职称、特长、个人简历等),求职要求(意向单位、岗位、报酬及福利、其他意向等),联系方法。
(二)用人登记
对有用人需求的单位进行登记。它是职业介绍机构采集用人信息的重要手段。登记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地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等),招用人员岗位(工种)、数量及条件(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或职称、任职经验、其他条件等),报酬及福利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三)用人推荐
根据求职登记人员条件、求职意向和用人单位的用人条件,为求职者开具介绍信,介绍求职人员到用人单位应聘。
二、职业指导、咨询服务
(一)职业指导
职业指导是指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针对劳动者求职,单位招聘过程中的问题,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心理分析、择业技巧、心态调整、技能测试、供求趋势分析、职业设计、用人计划等帮助的行为。
职业指导的服务对象,一是劳动者(包括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求职者,各类学校的学生),二是各类用人单位。
职业指导内容有:
1、劳动力市场供需分析指导;
2、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政策指导;
3、求职者素质、职业能力测评;
4、求职者职业设计;
5、求职技巧指导;
6、单位用人指导。
职业指导方式可采取咨询面谈、举办培训班、座谈会、报告会、通讯等方式。
(二)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主要是针对劳动力资源信息、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