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6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6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关于1999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补有关预算科目的通知
(京财预(1999)1554号 1999年11月25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各区县支库:
现将财政部《关于在“1999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增补有关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
一、在“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0类“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下增收“806”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款级科目,本科目为地方固定收入科目,为市级收入专用。反映缴入市级国库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国库各支库应增加此科目,入市级国税库。
二、010139项“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科目说明更改后,国税部门在办理森工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退税时,以“010139项、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科目从国库退库。对今年前几月已办理的森工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国税部门应开具“更正通知书”,将其退税额更正到该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