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企业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优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支柱产业,组织落实一批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应用平台,大力发展企业信息化中介机构,推行电子商务计划,提高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重抓好支柱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工作,进一步发展专利代理机构,建立我市专利预警、维权组织和援助机制,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执法。以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试点市为契机,加快实施我市技术标准战略,加快我市特色行业和支柱产业重要标准的集成和研究,建立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动态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标准化咨询服务和分析评价,促进我市企业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保持竞争优势。
(三)提升对外经贸技术合作层次,增强工业产业国际竞争力
1.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我市工业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化发展的需要,积极围绕工业支柱产业特别是高增长、高增值、高效益产业的发展,以“产业转移、企业合作、技术引进”三位一体的模式,不断加强对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制订产业投引资指引,引进项目要根据项目资本、技术含量、环保、耗能、用地、产业关联、行业前景等多项标准进行综合考虑,进一步统筹和建立健全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外源型经济上水平、上规模、上效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想方设法确保重点引进项目的用地、用电和用工需求。
2.积极开展区域经贸技术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鼓励引导我市工业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和区位、信息优势,采取多元化低成本扩张方式,不断拓展国内市场发展空间;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对外投资,走出去开拓国际大市场;鼓励扶持我市工业企业加强与大型零售连锁企业、物流企业的战略合作,优化产品结构,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企业国际竞争力。
(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我市工业企业
1.积极实施“四个一”工程,支持我市工业龙头企业上市做大做强。一是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通知》(东府〔2003〕114号)和《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东府〔2004〕167号),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支持引导和鼓励我市工业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两自”企业进行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优势,加快做大我市工业支柱产业,做强工业龙头企业;二是积极利用我市资本市场实施企业并购重组,支持我市工业支柱产业及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机制、管理、人才和资本优势,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同时逐步向产业链两端渗透,实施具关联性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重组并购,实现跨越式发展。
2.继续完善我市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一是经贸部门要在我市现有市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发展,充分发挥信用担保公司的作用,将东莞充裕的社会资金引导到工业产业中来。二是银信部门要进一步创造有利条件,主动开拓信贷服务新品种,采取积极灵活的措施,支持我市中小工业企业信贷融资,加强银企合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五)引进和培育制造业人才,消除工业发展的人才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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