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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我市工业产业要实现如下各项总体目标:
  1.年工业增加值达200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
  2.年出口总值达745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
  3.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2万元/人?年以上;
  4.科技进步对工业产值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
  5.工业产品在全省市场占有率提升到1.5%以上;
  6.工业产业竞争力优势参数提升到1.0以上。
  (二)工业支柱产业分类目标
  1.优势支柱产业分类目标。到2010年,要达到如下主要目标:
  ①工业增加值从2003年的281.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②占全市产业份额从2003年的51.8%增加到2010年的55%以上;
  ③资金产出率从2003年的1.71提升到2010年的2.5以上;
  ④在全省市场占有率从2002年的10.6%提升到2010年的13%以上;
  ⑤产值利税率从2003年的3.2%提升到2010年的5%以上。
  2.特色支柱产业分类目标。到2010年要达到如下主要目标:
  ①工业增加值从2003年的116.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70亿元,年均增长18%;
  ②占全市产业份额从2003年的21.1%增加到2010年的22%以上;
  ③资金产出率从2003年的1.15提升到2010年的1.8以上;
  ④在全省市场占有率从2002年的12.83%提升到2010年的15%以上;
  ⑤产值利税率从2003年的5.14%提升到2010年的8%以上。
  3.新兴支柱产业分类目标。到2010年要达到如下主要目标:
  ①工业增加值从2003年的13.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50.4亿元,年均增长21%;
  ②占全市产业份额从2003年的2.4%增加到2010年的4%以上;
  ③资金产出率从2003年的1.07提升到2010年的2.3以上;
  ④在全省市场占有率从2002年的5%提升到2010年的8%以上;
  ⑤产值利税率从2003年的6.85%提升到2010年的10%以上。
  四、战略重点
  (一)提升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竞争力的战略重点
  1.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发展的技术和产品。一是重点发展包括笔记本电脑、TFT—LCD显示器和激光打印机等在内的高端计算机整机产品,重点开发智能家电、网络电视、多媒体移动终端等3C融合产品和其他新型计算机产品,巩固提高我市已有一定优势的计算机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磁头、机箱、硬盘和软盘驱动器、微型马达、主板、准系统产品等的技术领先地位和市场占有率。二是重点发展以片式元件、半导体分立器件、敏感元件、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新型电源为重点的新型电子元件产品,重点突破手机配套元件产品及其技术瓶颈,发展配套适用的电子计算机、通信类和数字电视集成电路,发展OLED、LCOS等新型显示器件和高速光通信器件。三是大力发展消费类电子产品,重点开发新一代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数字音频、数字液晶电视系列产品,加快发展3G移动通讯、数字家电等。
  2.在松山湖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建设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技术开发公共平台。主要包括电路设计与实验中心、电子产品标准研究与测试中心、嵌入式系统及软件开发实验室、电子工业企业信息化集成技术实验室、新型电子材料开发实验室、绿色化电子元器件技术实验室、微波与无线通讯研究中心等七大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为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提供技术资源共享,提高开发效率,并发挥中介咨询和技术合作、培训推广等职能,使之成为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应用性和开放性科研创新模式的探索平台,以及全市电子信息产业科技集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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