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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闻局、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文体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充分发挥乡镇宣传文化阵地的功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科技体育活动。每年组织大型文体活动2-4次,一般团队活动不少于8-10次。每年举办地域特征鲜明、有一定规模影响的地方特色文化体育活动一次以上。每个乡镇都配有专职文化干部2-6人,有6支以上训练有素、经常性开展活动的特色文体团队。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深化“十百千万”工程
  深入开展群众文化“十百千万”工程,特别是组织实施好百场广场文化活动、千场基层文化活动和万场电影下乡展映活动,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文化下乡进村机制。各级文化部门要制定经常性下乡进村活动计划,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种文化资源优势,使文艺演出、电影放映、书画展示齐头并进。坚持把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与培育当地群众文化团队相结合、送文化下乡与村落文化互动相结合,通过文化下乡进村带动当地经常性文化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自己身边的文化。
  (三)建设一批村文体俱乐部
  加快农村文体俱乐部建设,活跃基层文化体育活动。村文体俱乐部室内活动场所面积要求在200平方米以上,其中体育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并配有电视机、放像机,建有棋牌室、乒乓球室、室外体育健身路径或篮球场等基本文体设施设备。拥有1500册以上可供经常借阅的健康书籍,10种以上报纸杂志,一批相对稳定的活动群体和2支以上文体团队组织(其中一支为体育团队)。活动经常并有记录。
  充分发挥村文体俱乐部功用,开展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每年举办小型多样、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3次以上,并建有档案。落实人员负责日常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每年多渠道筹措不少于5000元的经费用于文体俱乐部开展活动以及必要设施的更新和设备添置。
  (四)培育一批文体示范户
  通过培养和挖掘,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农村文体示范户,带动农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文体示范户家庭必须具有某类文体专长、在当地有一定影响、能为村民提供文体活动服务并积极参加由县区、乡镇、村组织的有关活动,在同类项目比赛中成绩突出。文体示范户分为才艺示范户、读书藏书示范户、艺术制作示范户、体育健身示范户、科技示范户、道德示范户、信息传播示范户等。
  (五)培训一批文体骨干
  加强对乡镇文化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提高农村文体骨干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三年内,市和县区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对全市乡镇宣传文化中心工作人员、村文体俱乐部文化员、社会体育管理员全面进行一次岗位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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