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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闻局、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文体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闻局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文体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58号 2005年5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单位,市直各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文体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文体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推动我市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文体建设年”活动,活动首期规划三年(2005-2007年)。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委办[2002]27号)为依据,以加强村镇文化阵地建设为重点,以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目的,以“政府推进与社会运作相结合、送文化下乡与强化农村文化建设相结合”为原则,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活跃乡村、服务农民,全面推进农村先进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文化大市、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至2007年底,全市乡镇基本建成省级“东海明珠”工程,建成村级文体俱乐部300个,培育农村特色文体团队100支、农村文体示范户1000户,乡镇宣传文化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东海明珠”工程建设
  加强乡镇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按照省级“东海明珠”工程建设要求,建造集文化、体育、科技、广播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楼,一般乡镇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中心镇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已取得“东海明珠”称号的乡镇,重点要管好、用好现有文体设施。中心城区乡镇可与所在地群艺(文化)馆实行资源共享。常住人口不足1000人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建设规模。文化阵地的功能可根据当地文化资源种类、特点进行设置。其中拥有藏书数量必须在10000册以上;建有阅览面积 2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室(馆)和200个座位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厅;文化资源信息共享达到基层二级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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