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在加快发展高中段教育的进程中,必须加强对初中后生源分流的宏观调控,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数占高中段招生总数的50%以上,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把职普招生1:1作为教育强县复评的必备条件,评上教育强县(市)后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教育强县”称号。
2.做大高等职业教育。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办好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和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同时依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并根据我市产业发展与职业技术人才需求增长的要求,创造条件争取再建一所高职院校,努力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至2010年,全市高职院校在校生达到20000人以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高素质专门技术人才,为中职毕业生进一步深造提供更多的机会。
3.强化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实施终身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教育资源的区域教育网络,形成满足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各种教育需求的终身教育体系。到2010年,全市培训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80万人次、农村致富骨干和带头人10万人次;农村从业人员的年培训率达到30%;培训城镇在职职工300万人次,全员年培训率达到45%以上;培训被征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30万人次,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建立1所城市大学、5所社区学院,每个镇(乡、街道)有1个社区教育中心、每个村(社区)有1个社区教学点。全市所有镇(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均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其中有70%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
4.大力打造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培育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职业学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加强专业规划和建设,完善教学设施,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形成独有的专业特色和优势。示范基地建设要以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为途径,依托设在国家、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省、市示范专业,紧扣我市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长三角经济圈规划中的标志性和成长性产业群,鼓励企业创建示范基地。到2010年,全市要建成省级示范专业15个,市级示范专业25个,建成10个省级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和14个市级示范基地。
三、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职能,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市政府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统筹管理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制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订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良好条件;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整体质量和办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