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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2005年5月23日)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已成为第三产业中最具活力的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推动全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大旅游、大市场、大宣传、大流通、大发展的全新观念,依托资源,突出特色,重点抓好名牌旅游产品的开发和促销,加强生态旅游环境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把旅游业培育成盘锦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接续产业。
  2.战略目标。到2005年底,完善红海滩景区、苇海观鹤景区、踏浪金滩景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为辽宁生态观光旅游热点地区,旅游业收入占全市GDP3-5%,年均增幅24%,成为全市优先产业;2006-2010年,重点建设滨海休闲基地和苇海休闲基地,成为北国湿地休闲之都,旅游业收入占全市GDP6-8%,年均增幅22%,成为全市先导产业;2011-2020年,通过农业、湿地、文化和城市旅游系统的建设,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名城,旅游业总收入占全市GDP9-10%,年均增幅13%,成为全市支柱产业。
  二、依托资源优势,开发特色旅游项目
  3.确定“一个重点,两个基地,三个景区,四个系统”的景区开发布局。一个重点,即重点挖掘石油旅游资源,开发工业旅游产品,以石油主题公园、石油科技宫、辽河文化产业园等为载体,重点推介。两个基地,即开发滨海休闲基地和苇海休闲基地。三个景区,即打造红海滩、苇海观鹤和踏浪金滩三个湿地旅游景区。四个系统,即建设农业生态旅游系统、湿地生态旅游系统、文化艺术旅游系统和城市建设旅游系统。
  4.推出生态旅游环线。建立“盘锦一日游”旅游专线,开通旅游巴士,围绕盘锦生态旅游南环线、北环线开展“一日游”。依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形成“北京—盘锦—大连”自驾车旅游和团队旅游线路,构建“都市—生态—海滨”旅游带,体现特色互补和资源共享。
  三、强化旅游形象宣传,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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