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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监察部门会同卫生、科技、入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5年5月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05年5月中旬一8月1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进行检查、整改。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第三阶段(2005年8月16日一9月末)为总结验收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违法行为不纠正不放过,案件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行政追究不进行不放过。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2005年9月底前将本地区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出实效。按照“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及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要加强各级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在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时,将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各级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后,要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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