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

  三、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建立良好的收入分配秩序
  (一)建立完善的收入分配调控体系,保障社会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1.建立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和预测体系,使社会平均人工成本逐步成为企业决定工资水平的重要依据。劳动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的调查分析,定期发布行业的人工成本水平,指导企业进行人工成本与国内外同行业之间的比较分析,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员工收入水平。
  2.健全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去年,劳动部门已制定并公布了201个市场上流动频繁、企业招用较多的工种(岗位)的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今后3年内,应逐步健全覆盖劳动力市场各类工种、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并定期公布,以提高劳动力市场运作效率,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市场均衡工资率的形成。
  3.成立由政府、工会、企业协会等代表组成的全市性收入分配协调小组,协商制定重大的收入分配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最低收入。
  (二)依法行政,把收入分配纳入法制化轨道
  1.加快立法步伐。一是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二是制定《深圳市企业内部员工持股条例》、《员工持股会管理办法》,规范员工持股及持股会的运作行为。
  2.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工资增长“两低于”原则,加强对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和工资增长幅度的核准工作,加大对违规企业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二是加强对年薪制的管理和调控,对于多发、滥发年薪外收入的企业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罚;三是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严肃查处企业克扣、拖欠工资行为。
  (三)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收调节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单位代扣代缴制度,对单位及纳税义务人,全面落实法定的扣缴义务,签定代扣代缴委托书;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办法,逐步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法人支付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实现税务部门与银行、劳动、工商、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电脑联网;三是加强稽查工作,重点稽查企业经营者、律师、金融证券从业人员及外籍人员等高收入阶层的纳税情况;四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险是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一是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险种的覆盖面,实现2005年全市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的目标;二是合理调整和确定征缴比例,确保社会保险平衡发展;三是鼓励企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严厉查处不依法为员工投保的企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