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内部工资管理
企业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状况和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做好工资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以劳动技能、责任、强度、条件、贡献为依据的基本工资制度;二是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资支付制度;三是建立以定员定岗、岗位测评、考试考核、人工成本管理为主的基础管理制度;四是继续搞好员工收入结构的调整,将各种劳动收入逐步纳入工资总额范围,实现员工收入工资化、货币化、显性化。
二、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资本、管理和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改革,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一)继续探索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构筑员工和企业利益共同体,实现按劳分配与按资本要素分配相结合
一是放开员工持股的比例和行业限制,对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国有资本退出的企业,取消持股比例限制;二是扩大员工购股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现金出资外,还可以采取向公司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公益金划转购股等方式;三是对员工购买本企业股权,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四是员工持股的公司中,国有股可采取优先股的办法,在保证国有股分配权的前提下,不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生产经营,充分调动员工的经营积极性。员工持股企业上市,按国家现行政策办理。
(二)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按劳分配与按管理要素分配相结合
1.建立更加科学的企业经营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年薪考核办法,使各种激励手段与企业的真实利润挂钩,形成与激励机制相对应的约束机制,防止负赢不负亏的现象和企业经营的短期行为。改革年薪支付方式,将现金支付方式改为现金、股份、期权、保险等多种方式支付。经董事会或产权单位批准,可提取超计划利润的一定比例奖励经营者。强化年薪制的监督约束功能。从奖励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基金,经营者任期届满考核不合格者,相应扣除其奖励年薪。
2.推行经营者持股制度,通过直接购股、奖励股权与分红权、授予股份期权等方式,把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支持和鼓励国有经济应当收缩战线和逐步退出领域的企业经营者购买部分或全部国有产权。但对同时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和经营者期权持股的企业,经营者享受奖励股权和期权的,不再享受年薪制的增值年薪和奖励年薪,且原则上也不再享受其它奖励。
(三)努力探索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方式,积极推行技术入股
一是建立和完善技术要素市场,积极发展技术中介机构,为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技术入股。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中进行试点,从近年国有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