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4类样本(城镇男、女,农村男、女)共8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各监测50人,全市样本量为 400人。
  (三)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区与样本量。
  1.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区。
  根据全国及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的特点,选择乌鲁木齐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承担我市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2.承担监测任务地区的样本量。
  各区(县)的样本量任务分配如下:
  (1)乌鲁木齐县:负责监测农村幼儿,以每周岁为1组(3岁、4岁、5岁、6岁)共4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8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240人;成年人以每5岁为1组共8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16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4个年龄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120人。各类别总样本量为840人。
  (2)天山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监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3)沙依巴克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4)新市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 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5)水磨沟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6)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农村幼儿,以每周岁为1组(3岁、4岁、5岁、6岁)4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8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160人;成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共8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16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320人;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共2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4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80人;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织市国民体质监测队进行第一阶段监测。首先,分别在水西沟、板房沟、安宁渠镇、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区、八钢、东山区、石化等地选定监测点,开展定点监测工作。农村各类总样本量为560人。城市幼儿、成年人、老年人不同类别样本量共300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