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4类样本(城镇男、女,农村男、女)共8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各监测50人,全市样本量为 400人。
(三)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区与样本量。
1.承担监测任务的地区。
根据全国及自治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的特点,选择乌鲁木齐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承担我市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2.承担监测任务地区的样本量。
各区(县)的样本量任务分配如下:
(1)乌鲁木齐县:负责监测农村幼儿,以每周岁为1组(3岁、4岁、5岁、6岁)共4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8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240人;成年人以每5岁为1组共8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16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4个年龄组,每组各监测30人,样本量为120人。各类别总样本量为840人。
(2)天山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监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3)沙依巴克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4)新市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 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5)水磨沟区:城市幼儿共计8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120人;成年人32个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480人;老年人4组,每组测15人,样本量为60人。总样本量为660人。
(6)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农村幼儿,以每周岁为1组(3岁、4岁、5岁、6岁)4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8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160人;成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共8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16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320人;老年人以每5岁为1个年龄组,共2个年龄组,分男、女共计4组,每组各监测20人,样本量为80人;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织市国民体质监测队进行第一阶段监测。首先,分别在水西沟、板房沟、安宁渠镇、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区、八钢、东山区、石化等地选定监测点,开展定点监测工作。农村各类总样本量为560人。城市幼儿、成年人、老年人不同类别样本量共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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