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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

  为有利于省内棉花市场的宏观调控,继续实行省级棉花储备制度。省级棉花储备的规模、轮换和抛售计划以及收购和出库价格,由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商定。省级储备棉收购资金由省农业发展银行安排专项贷款,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储备费用、利息由省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财政厅商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棉花储备任务委托省供销社棉麻公司具体承担。
  五、确保棉花收购资金供应
  供销社棉花企业和国营农场的棉花收购资金继续由省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库贷挂钩、封闭运行、及时还欠”的原则供应。对农业部门所属良种棉加工厂,凡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农发行审核同意后可在该行开户,由农发行供应收购资金。对经过资格认定的纺织企业直接收购棉花所需资金,由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优先供应。要加强对棉花收购资金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和挪用棉花收购资金,违者,要严肃查处。
  六、积极培育棉花交易市场
  建立通过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棉花交易市场。棉花收购企业和用棉大户,要尽快建立起反应灵敏的棉花供求和价格信息系统,形成以合同订货和直达供货为主要流通方式的棉花交易体系。省供销社和省纺织总会要加强指导,争取1999棉花年度在棉花主产区和省内有关大中型企业之间形成棉花交易网络,并与全国联网。
  七、强化棉花质量管理
  提高棉花质量是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棉花国家标准,强化对棉花生产、收购、加工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不法行为。要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棉农在棉花采摘等环节杜绝混入异性纤维。要加快棉花公证、检验制度的推广。
  八、积极促进棉花销售
  我省是棉花主产区,积极开拓棉花市场对稳定棉花生产和促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棉花经营部门要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棉花销售。纺织企业要与棉花经营部门加强联系,积极使用省内棉花。有关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一个半月的棉花合理库存所需资金,按库贷挂钩、封闭运行的原则予以贷款。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购棉资金要给予重点支持,大中型企业名单由省纺织总会向有关银行提供。要建立开拓棉花市场的激励机制,对出省销售的棉花,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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