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1999)

  (二)法制保障
  1、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充实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已经颁布的各项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和规章,认真组织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强化执法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推行执法情况复查复核制、奖惩制、部门执法责任制、定期汇报制,逐步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效率不高的现象。
  2、完善政府内部行政监察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规章情况的监察监督,督促各有关部门在审批土地开发和建设项目时,认真执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疏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和表彰生态省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三)经济保障
  1、建立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省建设的方向流动。定期公布鼓励发展的生态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优先项目目录,对优先发展项目在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改变海南经济特区优惠政策普惠方式,凡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要取消享受海南经济特区现有优惠政策的待遇,不再享受税收等各项优惠。
  运用消费政策引导社会消费倾向。对影响生态环境的商品,取消销售环节享受的经济特区现行税费优惠待遇;对水资源的消费,取消现行的各种补贴和优惠;对需要回收集中处理和再利用的商品,实行“押金—退款制度”,通过经济办法减少环境污染类商品的消费数量。
  2、多渠道筹措资金。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全省财政每年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以及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示范市县的这两个比例要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省内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商品粮基地建设资金、农田基本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等农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要与生态省建设结合起来,优先安排生态农业项目建设。各级财政要运用贴息等方式,带动农民向生态农业投资。鼓励治理开发“四荒”。允许打破行政界限,让不同成份主体购买、租赁、承包“四荒”,发展林,果、胶、牧草生产,允许“四荒”使用权一定50年或更长的时间不变,可在一定时期内免交“四荒”治理开发成果的农林特产税。
  创造条件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发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彩票。基金专款用于生态环境的公共性项目建设。农村试行生态环境建设劳动积累工制度,组织农村群众依靠自己劳动改善住区的生态环境。
  紧紧抓住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国际合作热点的有利时机,扩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开拓国际援助渠道,争取利用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及优惠贷款。
  3、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对主要自然资源征收资源开发补偿税费,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逐步实行按排污总量进行收费,并逐步向城镇居民收取排污费,将排污费调整到合理水平。所征收的资源和环境保护税费,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
  4、探索制定生态省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克服现有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不能较好反映经济活动对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的不足,要研究并试行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体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价值,较准确地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引导人们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上来。
  (四)技术保障
  1、大力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举办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博览会、科技招商会,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技术的有关优惠政策。
  2、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加强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环境变化趋势,提出对策措施。通过信息网络向国内外发布生态省建设的有关信息,提高国际知名度。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健全激励机制入手,吸引省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到海南工作。利用海南优越的自然条件,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在海南设立生态环境研究工作站或博士后流动站。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的专家库,组建生态省建设的专家咨询队伍。加强本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懂管理的人才队伍。
  4、制订生态产业和环保产品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借鉴国内外经验,制订符合海南省情的生态产业标准,配合生态产业优惠政策,推动生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一:

近期实施的重点工程

  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