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京国土房管法字(2001)1037号 2001年10月23日)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是我国>
宪法的基本原则。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转发《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为不断提高我市国土房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广泛宣传国土房管法律法规,特制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四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国土资源“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国土房管的中心工作,全面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为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服务,促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与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注重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基本实现由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由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从单纯的行使权力向制约权力转变;由法制宣传教育从讲究形式向更加注重实效转变,实现全社会资源法制意识的明显增强和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及水平的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2.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国家行政基本法律,树立权力与责任一致的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