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京劳社法文[2001]62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2001年10月29日)
在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要实现向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转轨,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要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也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为了确保劳动保障事业“十五”规划的实现,必须在全系统、全社会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北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至2005)》的通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劳动保障工作总体目标,充分调动全系统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
劳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政策为法制教育宣传重点,在全市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全体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素质,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劳动保障系统、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中深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实现从提高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向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转变;实现从提高用人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向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面推进我市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二)工作任务
1.在劳动保障各级工作人员中,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学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继续加大以>
宪法、基本法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