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旅游建筑用地 十一元至十四元
商品住宅、写字楼用地 五元至六元
多层停车楼用地 一元
三类区:除一、二类区外的旧市区,东至文灶、北至湖滨南路、
南至湖里山炮台
工业、交通、仓储用地 一元至一元五角
商业、宾馆(含旅馆)、酒楼用地 十二元至十四元
金融、旅游建筑用地 十元至十二元
商品住宅、写字楼用地 四元至七元
露天游乐场,露天停车场用地 五角至一元
多层停车楼用地 九角
四类区:员当新区和东区
工业、交通、仓储用地 八角至一元
商业、宾馆(含旅馆)、酒楼用地 十元至十三元
金融、旅游建筑用地 八元至十元
商品住宅、写字楼用地 三元至五元
露天游乐场,露天停车场用地 三角至一元
多层停车楼用地 八角
种植、养殖业用地 二角
五类区:湖里、曾厝按和岛内其他地区
工业、交通、仓储用地 六角至八角
商业、宾馆(含旅馆)、酒楼用地 七元至十元
金融、旅游建筑用地 六元至十元
商品住宅、写字楼用地 二元至三元
露天游乐场、露天停车场用地 二角至五角
多层停车楼用地 六角
第七条 特区企业需用专用海岸线,须向市规划局申请,经批准后,按下列收费标准,向房管局缴纳专用岸线使用费。
一类区海岸线二百五十元至三百元/年·米;
二类区海岸线二百元至二百五十元/年·米;
三类区海岸线一百五十元至二百元/年·米;
四类区海岸线一百元至一百五十元/年·米;
五类区海岸线五十元至一百元/年·米。
第八条 土地使用费按年缴纳,一次缴纳三年以上的,给予九折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