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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提交《东莞市与深圳、苏州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报告》和《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的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3、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产业集群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4、科技企业研发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外资企业研发现状与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民营企业研发现状与发展专题研究报告》。
  四、范围与对象
  (一)调研范围
  以东莞市为主,同时重点考察深圳、广州、苏州、香港,研究分析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
  (二)调研对象
  1、东莞市
  —镇区,全市32个镇区。
  —部门,与科技、经济有直接、密切联系的部门,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人事局、民营办等。
  —企业,按企业性质(即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其中外资又可以分为独资、合资、合资合作)分类,针对每一种类别的企业选择10—20家作为调研对象。
  2、深圳、广州、苏州和香港、台湾及新加坡
  —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科技园区。
  —重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3、各类行业协会
  4、有关专家学者
  —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有关领导和专家。
  —著名高校的科技经济研究专家学者。
  —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专家学者。
  五、方式与方法
  (一)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主要采取书面调查、座谈会、走访考察、专家咨询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1、书面调查
  制定书面调研提纲及调查表格,发至相关企业、镇区和部分科技机构。
  2、座谈会
  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镇区、企业、科技机构和专家学者参加,就某一个专题进行研究探讨,广泛听取意见。
  3、专家咨询
  就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教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咨询专家意见。
  4、走访考察
  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城市、部门、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与走访,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二)调研方法
  1、借助外力
  积极争取上级科技部门、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支持。邀请国内专业研究机构,包括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经济地理研究所、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等参与调研。
  2、整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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