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朝政办发〔2005〕50号 2005年5月17日)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解决城乡环境质量问题,根据省政府城乡环境整治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朝阳为目标,针对城乡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城市居民区和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城市段和村容村貌等专项整治为重点,采取有利措施、城乡联动、集中整治,进一步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质量问题,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振兴朝阳老工业基地和打造“信心朝阳”创造有利条件。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居民区。重点对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组团进行整治,强化社区自治管理,构建和强化居民区卫生、绿化、市政等设施管理体系。经过整治,居民区要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违章建筑、无垃圾积存、无污水外溢、无鼠害。住宅小区力争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
(2)整治小街小巷。重点解决街巷路面破损、积水和影响市民出行等问题,抓好街巷路改造和建设工作,巷路要逐步向住宅小区延伸。
(3)整治城区内“摸黑路”,重点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等问题。
(4)整治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铁路、公路沿线城市段。在采取改造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铁路、公路沿线城市段长效管理机制,使之达到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广告、牌匾和交通标志性设施设置得当、整洁完好,市政、绿化等设施养护管理到位。
(5)整治集贸市场。重点解决露天市场扰民问题。露天市场要有专人管理,设施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场外经营。严格限定早、夜市的开市时间。
(6)整治施工现场。重点解决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和噪声扰民问题。施工现场要达到管理规范,卫生设施、作业围挡符合标准要求,物料堆放整洁有序,无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拆迁施工无违章占道,拆迁、竣工后场平地净,无残土积存。
(7)整治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商业街公园等公共场所。这些场所要整洁有序,无乱扔、乱倒、乱吐现象,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