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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

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
(2005年5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实施办法。
  一、建立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黄石市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保密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黄石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职能是:统筹协调并解决全国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中的突发性重大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招生办公室,由汪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局际联席会议制定的方案、措施,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精神;加强与县(市)联席会议办事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并掌握高考的各方面情况;初步确定应急等级并启用应急预案,及时向省厅际联席会议报告 。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教育局
  1、负责全市国家统一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我市高考工作的实施方案;
  3、督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规定;
  4、调查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舞弊事件;
  5、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考试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为高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制定我市高考宣传纪律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凡高考工作的新闻报道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未经审核的稿件一律不得播发;
  3、对擅自发布和制造虚假高考信息的媒体和个人追究责任。
  (三)市公安局
  1、维护和整治考点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禁止鸣放鞭炮;
  2、保障高考期间的道路畅通,对考点周边实行交通管制,高考期间车辆限速禁鸣,在英语听力考试期间车辆禁行;
  3、配合招办做好试卷押运和保管工作;
  4、考前组织开展对考点、试卷保密室的安全消防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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