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安全操作规程
(1)槽车的主要参数,装卸前后的准备工作必备条件、检查的项目、操作规程程序、行驶的注意事项、事故的断定及处理。
(2)钢瓶灌装安全操作规程、场地、台秤应具备的条件、灌装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复检、超重瓶的处理、事故的排除。
(3)储罐及管线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管线的运行参数、运行必备条件、操作程序方法、参数的调整、各安全附件的操作程序、事故的排除。
(4)液化气泵、空压机、通风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条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交接班的内容,交接班手续(签字)。
第四十一条 巡回检查制度:巡检时间、路线及项目。
第四十二条 记录制度、储罐、管线、附属设备均应有运行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液位、温度、压力、介质组分;各附件是否正常;事故处理情况;责任者。各种记录都应认真填写,主管领导应定期检查分析并装订成册,保留五年以上。
设备检修保养和各种仪器仪表校验记录。主要内容:时间、项目、压力容器管道、各安全附件,都应详细记录,并记入技术档案,签字手续齐全。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制度、教育制度:应明确对全场(站)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内容以安全技术为主。定期进行考核。工人入厂教育、各技术工种技术教育、经常性的如周、月安全教育。各种教育要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十四条 安全检查制度。内容包括:上级领导的安全检查,单位领导的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检查要形成制度,各次检查都应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定人、定项、限期解决。
第四十五条 设备检查、检修规程,应分别制订储罐、槽车、气瓶、管线、安全附件、压缩机泵、磅秤等主要设备的定期检查要求,明确项目、程序、方法、标准。
第四十六条 各项制度都应有领导批准的成文,有关人员人手一册,定期学习。
第四十七条 压力容器、槽车、管道包括附件应建立档案,要定期检查并记录技术档案。应按规定取得劳动部门的使用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