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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要与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宣传计划,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和结核病防治宣传。要把有关结核现防治内容纳入“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中,作为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新闻媒体要免费刊播各种类型的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公共场所设置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摆放宣传教育资料;教育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疫情严重地区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到村、到户、到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领导、卫生负责、部门配合、职责明确、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结核病控制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规划,按照防治总体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要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实施工作的需要,设立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设立结核病防治专项奖励基金,对及时发现和转诊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工作较为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基层直接与肺结核患者接触的医务人员,发放传染病津贴。有结核病控制世行贷款项目的地区,政府应承担项目还本付息。实行目标考核,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工作情况。对因结核病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结核病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组织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控制传染,减少发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附件:

荆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叶中章 副市长
  副组长: 郑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臧顺德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毛 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姣凤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兴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华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立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刘汝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 实 市农业局副局长
       万小煌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永柏 市扶贫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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