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击非法行医
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性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工作职责:打击非法行医由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口计生委、市科技局、工商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实施。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和承包科室以及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市科技局负责医疗科研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监管,配合市卫生局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三)打击商贸欺诈行为
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企业不规范促销、违规经营和各类传销以及变相传销行为;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以美容美发业为突破口,整治服务中存在的欺诈行为;整治和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欺诈行为;逐步建立防范商业欺诈的预警和处置机制。
工作职责: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发改委、公安局、建委、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市商务局、工商局、发改委要加强对商业零售企业、服务业促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市商务局要开展对特许经营发展情况的摸底调查,确定重点监控地区和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市工商局对商业零售企业从事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以及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和以次充好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各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利用买卖重要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订购、旅游、中介服务等合同以及外贸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消费储值”等名义用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中介组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特许经营广告的管理等。市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对开展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市国税局、地税局要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中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