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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压力容器整顿治理情况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压力容器整顿治理情况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2)71号 1992年10月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市劳动局《关于压力容器整顿治理情况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做好压力容器安全工作是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保证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当前在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各级领导绝不能丝毫放松安全工作。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各级劳动部门必须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附件:

关于压力容器整顿治理情况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本市于1986年开展的压力容器整顿治理工作,经各级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共同努力,于1991年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加强压力容器安全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整顿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摸清了压力容器的数量、分布,基本掌握了设备状况,为今后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据1991年底的统计,全市固定式压力容器已达38914台,其中符合安全要求的32345台,占83%;存在缺陷尚能满足最低安全要求,需采取措施监控使用的1051台,占2.7%,其余的有待进一步治理。
  (二)消除了一批严重隐患,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改善。整顿治理以前,压力容器安全状况较差,失检失修现象严重,事故时有发生。1978年和1979年发生事故分别为14起和13起,其它年份也在8起左右。经过整顿治理,“七五”期间比“六五”期间事故减少11起,下降64.7%。一批有严重缺陷的压力容器,如被列为我市“三大压力容器隐患”的燕山石化公司4台乙烯球罐、市液化气公司云岗储备场的液化石油气球罐和北京焦化厂208台煤气卧式储罐,经修理改造,达到了安全使用要求。
  (三)基本理顺了压力容器的管理体制。使用压力容器较集中的生产性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明确了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了管理制度;按区县、主管局(总公司)实行压力容器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开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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