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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审批和医疗抚恤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对见义勇为的个人(或群体),视情分别给予嘉奖、记功或授予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群体)、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群体)和市见义勇为英雄(或群体)荣誉称号。
  凡给予嘉奖、记功或被授予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群体)称号的,由各区见义勇为促进会按照《条例》八条一、二、三款的程序自行办理奖励事宜,具体条件和奖金数额由各区自定。
  对拟授予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群体)以上荣誉称号的,须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区见义勇为促进会做出相应的表彰决定后,再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申报。
  五、申报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群体)的条件是:凡在同侵害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或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中,挺身而出,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发挥了重大作用,成效显著的,如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破获了涉黑、涉枪、涉爆案件、杀人伤害案件、重大盗窃案件、重大抢劫案件、重大犯罪团伙案件,或者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抓获省一级公安机关通缉在册的逃犯,预防制止了即将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避免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均可申报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群体)。
  六、申报市见义勇为英雄(或群体)的条件是:凡在同严重侵犯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或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或在抢险救灾中,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怕牺牲,发挥了关键作用,成效特别显著的,如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破获在全市有影响的涉黑、涉枪、涉爆案件、杀人伤害案件、特大盗窃案件、特大抢劫案件、特大犯罪团伙案件,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抓获公安部通缉在册的逃犯,或者预防制止了即将发生的特大灾害事故,避免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的行为,均可申报市见义勇为英雄(或群体)。
  七、凡被授予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先进群体的,由市政府颁发证书或奖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2000-5000元;凡被授予市见义勇为英雄和英雄群体的,由市政府颁发证书或奖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5000-8000元。贡献特别突出的,酌情增加奖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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