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售企业的全部职工原则上由购买者负责妥善安置,并负责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对原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由购买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对出售后愿意继续留在该企业工作的职工,购买者应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职工与购买者的劳动关系,履行应尽义务。
四、体制改革的主要程序
(一)拟改制企业制定改制方案及离退休人员、在职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改制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原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债权债务落实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改制申请。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改制申请审查同意后,分别转报经贸,财政等部门。
(三)经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改制申请审核同意后,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做好改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企业依据财政部门的资产处置批复文件,持产权转让收入入账单或出资人出具的国有资产收入收缴证明,到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或注销登记手续。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经贸部门、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和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或注销登记证(表),办理改制企业有关登记手续。
五、切实加强对旅行社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各级旅游、经贸、财政(国资)、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旅行社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深入旅行社企业,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旅行社实际,制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协助指导企业制定改革方案,及时办理有关审批申报手续,为旅行社改制提供良好服务。在企业改革中,旅行社企业领导班子要转变观念、勇于改革、大胆创新、积极负责。要认真做好职工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改革意识、市场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和尊重职工群众意见,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搞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提高旅行社企业和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尽快使旅行社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实质性成效,为全省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