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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1999年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开展1999年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1999)136号 1999年10月2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提出的《关于开展1999年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1999年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的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21号)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1999年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在这次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中,要以中央提出的六条标准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基金)项目的征收情况以及应取消或降低标准的项目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经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地方政府明文规定取消或降低标准的基金、收费项目是否已按规定取消或降低标准收取;地方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继续越权出台新的基金、收费项目,部门和单位有无随意扩大收费范围,自行提高收费标准。
  (二)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开设情况。各部门和单位银行帐户的开设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经财政部门核定撤销的帐户是否按时撒销,是否存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新的帐户,单位财务收支是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各类帐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全部取消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帐户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三)预算外资金解缴情况。部门和单位征收的预算外资金(包括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是否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预算,有无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支出帐户,有无拖欠、截留、转移收入和坐收坐支的行为。
  (四)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是否严格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收支计划专款专用,有无挪用专项资金、基建资金用于部门、单位的经费开支,有无乱发奖金、津贴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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