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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热线电话工作暂行规定

  3、反馈。要及时并督促有关承办单位按办理期限将办理结果向拨打电话的群众进行反馈。对于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要跟踪催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4、归档。归档范围包括:热线电话记录单、转办单、热线专报、领导批示、反馈件;热线动态、热线电话工作简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四、工作原则
  1、群众第一的原则。热线电话工作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群众第一的原则,树立件件无小事的思想,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
  2、求真务实的原则。处理问题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效率。凡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尽快解决;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解决有困难,要积极或督促有关部门争取早日解决;超越政策规定或不合理的要求,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群众理解。
  五、工作制度
  1、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准时上岗,受话时用语规范、热情、诚恳、耐心,保证线路畅通。
  2、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省政府热线电话工作机构电话转办的事项,承办部门(单位)要在3日内反馈办理结果。书面转办的事项,要在7日内反馈办理结果;较为重大、复杂的事项,要在15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对紧急事项,要随时反馈。
  3、报告制度。省政府热线电话工作机构通过不定期的《热线动态》,及时反映重要的信息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每月一期的《热线电话工作简报》,将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数量、内容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归纳,向各位省长、秘书长报告,并印发各网络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
  《热线动态》及《热线电话工作简报》由厅分管领导签发。
  4、培训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六、人员素质
  省政府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热线电话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政府或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群众来电反映的情况,要耐心、热情,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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