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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8)83号 1998年11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气象局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地方气象事业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地方气象事业的意见

(陕西省气象局 1998年10月)


  近年来我省地方气象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省地两级气象卫生综合应用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以飞机、高炮和火箭为手段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卫星遥感技术在森林防火、作物生态监测及农业气象服务和粮食产量预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台站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所改善。随着气象服务手段的不断增强和完善,有效地开展了各项气象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级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同时,也应当看到,我省气象事业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不少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仍很薄弱,观测手段落后,一半以上的台站工作生活条件很差,严重影响正常服务工作的开展。地方气象事业是我国整个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气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43号),明确指出了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重要性,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快我省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搞好气象服务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特别是我省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干旱、冰雹、大风、局地暴雨等多种气象灾害频繁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快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更是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今后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振兴陕西经济为目标,运用各种气象科技成果和现代化技术手段,为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气象服务,趋利避害,增效减灾,以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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