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6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6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几项开支标准调整后报表处理和所列科目的通知
(京财行(1988)1146号 1988年8月11日)
市级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近日来,一些单位来电话询问“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在经费支出报表中如何反映,以及职工书报费、洗理费、防暑降温费等列支科目问题,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一、“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的支出,在5、6、8、9月份报送我局的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情况报表和每月行政、公检法支出统计表(重点户报表)的个人部分支出中列支。
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洗理费、防暑降温费,在“职工福利费”目级科目下的“其他福利费”节级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