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全市旅游业的协调管理,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旅游协调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制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旅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旅游局办公。
(二)各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指导、协调本区旅游业的发展。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旅游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支持旅游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在全市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旅游行政管理网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政企分开,转变职能,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规划建设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旅游规划工作,突出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本区的旅游发展规划。市里将重点编制武汉市旅游业总体发展规划,各区也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编制本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十五”计划。要用规划总揽全局,指导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重要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资源所在地都要编制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市、区及景区(点)规划要科学合理、协调一致。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旅游项目年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规划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旅游规划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促进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根据武汉市旅游资源现状,在“十五”期间突出规划和建设十大重点旅游景区,努力塑造武汉市旅游“精品”,即东湖风景区,黄鹤楼风景区,木兰生态旅游区,归元寺宗教文化旅游区,汉口购物旅游区,琴台-月湖游览区,南岸嘴-龟山风景区,金银湖康体旅游区,九真山风景区,长江乐园。
(三)近期着力抓好八大重点旅游建设项目:1.将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建设成以回归自然为主题、华中地区最大的野生动物园;2.将武汉旅游商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建设成国家级旅游商品批发市场,并形成具有国际性的旅游商品信息中心、旅游商品交易中心;3.将木兰中心公园建设成以木兰文化为主题的“武汉后花园”;4.将武汉太空港游乐园建设成集声、光、电一体的高科技大型游乐园;5.建设中山舰陈列展览项目;6.建设盘龙城开发保护项目;7.将江汉路商业步行街建设成武汉最具特色的现代购物旅游地;8.将东方神马俱乐部建设成大型体育竞技和旅游娱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