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查从7月1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1日至5日为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的动员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7月6日至8月25日为全面组织实施监察执法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8月26日至30日为总结阶段。
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于9月5日前将大检查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
五、总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这次大检查活动是今年一系列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的重点内容之一,既是贯彻市政府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大运会顺利举办的重要条件。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组成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我局统一部署,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圆满效果。
(二)大检查活动的安排要与全市目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大检查交叉进行。为此,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配人力,可以把社保护面监察与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务工人员情况的监察执法检查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防止单打一和出现重复检查。
(三)把开展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务工人员情况的监察执法检查与取缔非法职介活动结合起来,加大对非法职介机构的打击力度。非法职介不但扰乱了正常劳动力市场秩序,而且侵害了广大求职者的切身利益,是影响劳动力正常有序流动和首都社会稳定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此次专项监察执法检查活动中也要加大对非法职介机构的打击力度,要与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非法职介机构,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各类用人单位在用工秩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坚持从严执法的同时,还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五)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注意做好相应宣传工作并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及时报送有关专项监察执法检查典型信息。我局在这次执法检查中将定期向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