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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使用外地务工人员情况专项劳动保障监察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使用外地务工人员情况专项劳动保障监察的通知
(京劳社监发(2001)93号 2001年6月22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申奥活动和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清理整顿用人单位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情况的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以清理整顿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用工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是全市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检查要认真贯彻今年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政府提出的“规范控制、流动有序、素质准入”的基本原则。通过大检查,依法查处各种非法招收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行为,坚决遏制一些重点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行业、企业非法用工、私招乱雇现象的蔓延,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秩序,打击非法职介活动,为申奥活动及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大检查的重点范围
  (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
  (二)从事旅游接待和餐饮服务的各类宾馆、饭店以及中小型餐馆。
  三、监察内容
  (一)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了申报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计划和是否为已招用人员办理了《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二)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
  (三)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与招用的外地务工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
  (四)按照有关规定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为招用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是否做到了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在监察执法检查过程中对非法从事为外地务工人员介绍职业的中介场所进行清理取缔。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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