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牧业局关于在我省西部实行草原禁牧与舍饲养畜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1年8月1日)
白城市、松原市、四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牧业局《关于在我省西部实行草原禁牧与舍饲养畜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关于在我省西部实行草原禁牧与舍饲养畜工作的意见
(省牧业局 二00一年六月八日)
我省西部现有草原140.7万公顷,占其幅员面积的1/3,是维护全省生态平衡、发展草地牧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省建设战略部署,为了切实保护和科学利用西部草地资源,加快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实现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振兴西部经济,现就在我省西部地区的松原市、白城市和双辽市实施草原禁牧措施,同步开展舍饲养畜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禁牧舍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省作为全国八大牧区省份之一,草地资源较为丰富,始终是当地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的重要依托。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加之人为的超载过牧、私开乱垦,使我省西部草原面积锐减,草地“三化”严重,草场生产力下降,草原生态遭到不同程度地破坏,严重影响了西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西部草原“三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长期超载过牧是最直接、最根本的因素。所以,在西部地区开展草原禁牧与舍饲养畜工作,对保护草原、恢复植被,发展草地效益牧业,实现西部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从西部生态现状看,实施禁牧舍饲是改善西部生态环境的首要前提。草地资源既是构成西部生态系统的主体,也是至今遭到破坏最严重的生态要素。实施禁牧舍饲,从根本上消除了超载过牧这一造成草原“三化”的人为因素,使草原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植被可以得到再生和恢复,从而加快我省西部生态环境治理的进程。
(二)从牧业生产方式看,实施禁牧舍饲是改变传统饲养方式的客观要求。过去多年来,由于单纯注重畜牧业数量型增长,致使我省西部地区的牲畜总量超常发展,放牧强度远远超出了草原的适宜载畜能力。1980-2000年的20年间,我省西部地区仅牛、羊就增加了4倍多,达到1428.8个羊单位,超载达400%。超载过牧必然导致草畜矛盾激化,严重阻碍草地牧业发展。因此,面对新形势下大力发展精品牧业、生态牧业、现代牧业的客观趋势,放牧这一原始而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由于其固有的管理落后、质次低效和对生态的破坏作用,必然要被先进的舍饲养畜方式所取代。